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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丧礼之理论
荀子一方面谓礼所以节人之欲,一方面谓礼所以饰人之情。又谓
礼之用有二方面:一方面为“节”“人之情”,一方面为“文”“人之
情”。其“文”“人之情”之功用,依《荀子》《礼记》所说,在丧祭
礼中最可见,兹述之。
吾人之心,有情感及理智二方面。如吾人之所亲者死,自吾人
理智之观点观之,则死者不可复生,而灵魂继续存在之说,又不可证
明,渺茫难信。不过吾人之感情又极望死者之可复生,死者之灵魂继
续存在。吾人于此,若惟从理智,则对于死者尽可采用《列子 · 杨朱》
中所说:“焚之亦可,沈之亦可,瘗之亦可,露之亦可,衣薪而弃诸沟
壑亦可。” (《列子》,《四部丛刊》本,卷七页二)若纯自理智之观点
观之,则一切送死之礼节,皆是无意义 , 反之若专凭情感,则尽可以
52 西南联大国学通识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