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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它消失前或消失后的比值。因此,新生的初量的最初比值(不管是
增大还是减小) ,都可以被认为是其开始时的比值,同时,开始时的和与
最后的和也可以被认为是其刚开始时与刚结束时的和。
最终速度就是运动在最后时刻、不能超越的极限。也就是说,所有
初量和最终量以及其比值都有一个极限,这些极限是可以确定且真实存
在的,所以我们可以利用几何学来计算它。同时,我们要求解和证明其
他任何类的几何问题时,都必须依赖严谨的几何学。
或许还有人持有反对意见,认为若是趋于消失的量的最终比值是可
以确定的,那么其最终量也可以确定。即所有量都将包括不可分量,然
而,这与欧几里得的著作《几何原本》中证明的不可比较量的论点互相
矛盾。所以说,这一论点是建立在一个错误命题之上的。
当量趋于消失时,其比值并不是最终量的比值,而是这个量无限地
减少且聚集到一个极限,且这个无限减小的量的比值始终以小于某一任
意给定值的量向这个极限靠近。它永远不会超过这个极限,也不会到达
这个极限。在无限大的量中,这一点表现得更明显。
如果两个量的差是给定值,且无限增大,那么这些量的最终比值也
是给定值,是一个等量比。但是我们不能认为其最终量或最大量是固定
值。因此,我在下文中提到最小的、趋于消失的量或最终量,大家不要
认为它们是确定的量,而是那些无限减小的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