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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甲为乙,则甲为丙”在名学上仍可成立,所以主张诗自有“诗的
真理”。我们承认一切艺术都有“诗的真理”,因为假然判断仍有必然
性与普遍性;但是否认“诗的真理”就是科学的真理,因为假然判断
的根据是虚构的。
我们所说的不分美与真的哲学家们所指的“真”,并非“诗的真
理”而是科学或哲学的真理。多数唯心派哲学家都犯了这个毛病,尤
其是黑格尔。据他说,“概念(idea)从感官所接触的事物中照耀出
来,于是有美”,换句话说,美就是个别事物所现出的“永恒的理
性”。美的特质为“无限”(infinitude)和“自由”(freedom)。自然是
有限的,受必然律支配的,所以在美的等差中位置最低。同是自然事
物所表现的“无限”和“自由”也有程度的差别,无生物不如生物,
生物之中植物不如动物,而一般动物又不如人,美也随这个等差逐渐
增高。最无限、最自由的莫如心灵,所以最高的美都是心灵的表现。
模仿自然,绝不能产生最高的美,只有艺术里面有最高的美,因为艺
术纯是心灵的表现。艺术与自然相反,它的目的就在超脱自然的限制
而表现心灵的自由。它的位置高低就看它是否完全达到这个目的。诗
纯是心灵的表现,受自然的限制最少,所以在艺术中位置最高;建筑
受自然的限制最多,所以位置最低。
英国学者司特斯(Stace)在他的《美的意义》里附和黑格尔的
学说而加以发挥。在他看,美也是概念的具体化。概念有三种。一种
是“先经验的”(a priori concepts),即康德所说的“范畴”,如时间、
空间、因果、偏全、肯否等等,为一切知觉的基础,有它们才能有经
验。一种是“后经验的知觉的概念”(empirical perceptual concepts),
美之来源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