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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讼师。辩者的一个首领郑国邓析,便是春秋末年著名的讼师。另
一个首领梁相惠施,也是法律行家。邓析的本事在对于法令能够咬文
嚼字的取巧,“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语言文字往往是多义的;他能
够分析语言文字的意义,利用来做种种不同甚至相反的解释。这样发
展了辩者的学说。当时的辩者有惠施和公孙龙两派。惠施派说,世间
各个体的物,各有许多性质;但这些性质,都因比较而显,所以不是
绝对的。各物都有相同之处,也都有相异之处。从同的一方面看,可
以说万物无不相同;从异的一方面看,可以说万物无不相异。同异都
是相对的:这叫作“合同异”。
公孙龙,赵人。他这一派不重个体而重根本,他说概念有独立
分离的存在。譬如一块坚而白的石头,看的时候只见白,没有坚;摸
的时候只觉坚,不见白。所以白性与坚性两者是分离的。况且天下白
的东西很多,坚的东西也很多,有白而不坚的,也有坚而不白的。也
可见白性与坚性是分离的。白性使物白,坚性使物坚;这些虽然必须
因具体的物而见,但实在有着独立的存在,不过是潜存罢了。这叫作
“离坚白”。这种讨论与一般人感觉和常识相反,所以当时以为“怪
说”“琦辞”,“辩而无用”。但这种纯理论的兴趣,在哲学上是有它的
价值的。至于辩者对于社会政治的主张,却近于墨家。
儒、墨、道各家有一个共通的态度,就是托古立言;他们都假托
古圣贤之言以自重。孔子托文王、周公,墨子托于禹,孟子托于尧、
舜,老、庄托于传说中尧、舜以前的人物;一个比一个古,一个压一
个。不托古而变古的只有法家。法家出于“法术之士”,法术之士是
以政治为职业的专家。贵族政治崩坏的结果,一方面是平民的解放,
一方面是君主的集权。这时候国家的范围,一天一天扩大,社会的组
织也一天一天复杂。人治、礼治,都不适用了。法术之士便创一种新
的政治方法帮助当时的君主整理国政,做他们的参谋。这就是法治。
当时现实政治和各方面的趋势是变古——尊君权、禁私学、重富豪。
法术之士便拥护这种趋势,加以理论化。
他们中间有重势、重术、重法三派,而韩非子集其大成。他本
34 西南联大文学通识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