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 - 西南联大诗词通识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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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永恒化与普遍化。它可以在无数心灵中继续复现,虽复现而却不落

           于陈腐,因为它能够在每个欣赏者的当时当境的特殊性格与情趣中吸
           取新鲜生命。诗的境界在刹那中见终古,在微尘中显大千,在有限中

           寓无限。
               从前诗话家常拈出一两个字来称呼诗的这种独立自足的小天地。

           严沧浪所说的“兴趣”,王渔洋所说的“神韵”,袁简斋所说的“性
           灵”,都只能得其片面。王静安标举“境界”二字,似较概括,这里

           就采用它。





               一、诗与直觉



               无论是欣赏或是创造,都必须见到一种诗的境界。这里“见”字

           最紧要。凡所见皆成境界,但不必全是诗的境界。一种境界是否能成
           为诗的境界,全靠“见”的作用如何。要产生诗的境界,“见”必须

           具备两个重要条件。
               第一,诗的“见”必为“直觉”(intuition) 。有“见”即有“觉”,

           觉可为“直觉”,亦可为“知觉”(perception)。 “直觉”得对于个别事
           物的知(knowledge of individual things),“知觉”得对于诸事物中关

           系的知(knowledge of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ings),亦称“名理的知”
          (参看克罗齐《美学》第一章)。

               例如看见一株梅花,你觉得“这是梅花”,“它是冬天开花的木
           本植物”,“它的花香,可以摘来插瓶或送人”等等。你所觉到的是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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