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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哀公问》,《礼记》卷十五页四)
又曰:
舅姑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授之室也。……昏礼不贺,
人之序也。(《郊特牲》,《礼记》卷八页十)
又曰:
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取妇之家,三日不
举乐,思嗣亲也。(《曾子问》,《礼记》卷六页四)
《孟子》亦云: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离娄
上》,《孟子》卷七页十六)
据上所引,可知儒者以为婚姻之功用,在于使人有后。结婚生
子,造“新吾”以代“故吾”,以使人得生物学的不死。由此观点,
则吾人之预备结婚生子,实与吾人之预备棺材,同一可悲,盖吾人若
非有死,则无需乎此等事物也。本来男女会合,其真正目的,即在于
生殖。至于由此而发生之爱情与快感,乃系一种附带的心理情形。自
生物学的眼光观之,实无关重要,故儒家亦不重视之。儒者论夫妇之
68 西南联大国学通识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