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礼之普通理论
孔子言“直”又言“礼”,言直则注重个人性情之自由,言礼则
注重社会规范对于个人之制裁。但孔子虽注重礼,而尚未有普通理
论,以说明礼之性质,及其对于人生之关系。儒家以述为作,孔子之
言礼,盖述之成分较大,而作之成分较少也。
战国末汉初之儒者,对于礼始有普通的理论,以说明其性质,及
其对于人生之关系。荀子对于礼之普通理论,上文已略言之。《檀
弓》曰:
曾子谓子思曰:“伋!吾执亲之丧也,水浆不入于口者
七日。”子思曰:“先王之制礼也,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
者跂而及之。故君子之执亲之丧也,水浆不入于口者三日,
秦汉儒学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