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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九锡为侯伯时,辂服之次,彤弓、彤矢为先。《诗三百》中,王者
之锡,亦只彤弓之赐独成一篇。又《齐风·猗嗟》,齐人美其甥鲁庄
公也,除美其容止以外,大体皆称其射仪。其词曰:
猗嗟昌兮!颀而长兮!抑若扬兮!美目扬兮!巧趋跄
兮!射则臧兮!
猗嗟名兮!美目清兮!仪既成兮!终日射侯,不出正
兮!展我甥兮!
猗嗟娈兮!清扬婉兮!舞则选兮!射则贯兮!四矢反
兮,以御乱兮。
是知纠纠武夫者,公侯之干城;射则贯者,王者之干城也。侯非
王畿以内之称,因王畿以内自有王师,无所用其为王者斥侯也。而亦
非一切畿外有土者之通称,因有土者不必皆得受命建侯。必建藩于王
畿之外,而为王者有守土御乱之义,然后称侯。内之与王田内之有土
称公者不同,外之与侯卫宾服者亦异。后世持节佩符者,其义实与侯
无二。
伯者,长也。此《说文》说,而疏家用之,寻以经传及金文记
此称谓诸处之义,此说不误也。伯即一宗诸子之首,在彼时制度之
下,一家之长,即为一国之长,故一国之长曰伯,不论其在王田在诸
侯也。在王甸之称伯者,如召伯虎,王之元老也,如毛伯,王之叔父
也,芮伯,王之卿士也。在诸侯之称伯者,如曹伯、郕伯,此王之同
姓也,如秦伯、杞伯,此王之异姓也。至于伯之异于侯者,可由侯之
称不及于畿内,伯之称遍及于中外观之。由此可知伯为泛名,侯为专
号,伯为建宗有国者之通称,侯为封藩守疆者之殊爵也。若子,则
除蛮夷称子外,当为邦伯之庶国(论详下节)。果此设定不误,是真
同于日耳曼制 graf,landgraf,markgraf 之别矣。graf 者,有土者一宗
中之庶昆弟,当子;landgraf 者,有土者一宗中之长,当伯;markgraf
者,有土者斥候于边疆,得以建节专征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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