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1972
P. 23

梁思成《营造法式》注释序         11





               要有所发现,我们都予以改正。

                   文字中另一种错误,虽各版本互校一致,但从技术上可以断定或计算出它的
               错误。例如第三卷“石作制度”中“重台勾栏”关于蜀柱的小注,“两肩各留十

               分中四厘”显然是“两肩各留十分中四分”之误;“门砧限”中卧柣的尺寸,“长
               二尺,广一尺,厚六分”, “厚六分”显然是“厚六寸”之误。因为这种比例,不

               但不合理,有时甚至和材料性能相悖,在施工过程中和使用上,都成了几乎不可
               能的。又如第四卷“大木作制度”中“造栱之制”,关于角栱的“斜长”的小注,

              “假如跳头长五寸,则加二分五厘……”。按直角等腰三角形,其勾股若为 5 寸,
               则其弦应为 7.071 寸强。因此,“加二分五厘”显然是“加二寸五厘”之误。至于

               更准确地说“五厘”应改作“七厘”,我们就无须和李诫计较了。
                   凡属上述类型的错误,只要我们有所发现,并认为确实有把握予以改正的,

               我们一律予以改正。至于似有问题,但我们未敢擅下结论的,则存疑。
                   对于《营造法式》的文字部分,我们这一次的工作主要有两部分。首先是将

               全书加标点符号,至少让读者能毫不费力地读断句。其次,更重要的是,尽可能
               地加以注释,把一些难读的部分,译成语体文;在文字注释中,我们还尽可能地

               加入小插图或者实物照片,给予读者以形象的解释。
                   在体裁上,我们不准备遵循传统的校证、考证,逐字点出,加以说明的形式,

               而是按历次校勘积累所得的最后成果呈献出来。我们这样做,是因为这是一部科
               学技术著作,重要在于搞清楚它的科学技术内容,不准备让版本文字的校勘细节

               分散读者的注意。
                   乙、图样方面的问题。          a

                   各作制度的图样是《营造法式》最可贵的部分。李诫在“总诸作看详”内指
               出:“或有须于画图可见规矩者,皆别立图样,以明制度。” 假使没有这些图样,

               那么,今天读这部书,不知还要增加多少困难。因此,诸作制度图样的整理,实
               为我们这次整理工作中最主要的部分。




               a 图释底本选用“丁本”附图。——徐伯安注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