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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警察栾斯的叙述
我们离开劳瑞斯顿花园街 3 号的时候,已是午后一点钟了。福尔摩斯同我到附
近的电报局拍了一封长电报,然后他叫了一辆马车,吩咐车夫把我们送到肯宁顿花
园门路奥德利大院 46 号。
福尔摩斯说:“什么也比不上取得第一手证据来得重要,这个案子我早已胸有成
竹了,不要大惊小怪,可还是应当把要查明的情况弄清楚。”
我说:“福尔摩斯,这太不可思议了。刚才你说的那些,你可以肯定都是
对的?”
“我的话绝对没错。”他回答说,“一到那里,我首先看到的是在马路旁有两道马
车车轮的痕迹。昨晚下雨以前,一个星期都是晴天,留不下什么痕迹,所以我确认
留下这个深深轮迹的马车一定是在夜间才到那里的。除此以外,马蹄的印子中有一
个蹄印比其他三个都要清楚得多,这就说明那只蹄铁是新换的。这辆车子既然是在
下雨以后到那里的,同时根据葛莱森所说,整个早晨没有车辆来过,由此可见,这
辆马车一定是昨天夜间在那里停留过。因此,正是这辆马车把那两个人送到空房子
那里去的。”
“这听上去很合理,”我说,“但是,其中一人的身高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嗯,一个人的身高,十之八九可以从他的步伐长度知道。我是在屋外的黏土地
上和屋内的尘土上量出那个人步伐的距离的。那个人留下字迹的位置又正好验证了
我的计算。你想想看,一般人在墙壁上写字的时候,自然会写在和视线相平行的地
血字的研究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