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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为自己辩护。他可能既不完全相信,也不完全不相信民
间诸神的存在;他没有去了解他们。根据柏拉图(参见《斐
多篇》《会饮篇》)和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的说法,他
在履行最起码的宗教义务方面非常准时;而且他肯定相信自
己的神谕,他似乎有一个内在的见证。但是,是否存在阿波
罗、宙斯或国家认可的其他神灵,在他看来,与自我审视的
责任以及他认为是宗教基础的真理和正义原则相比,既不确
定也不重要。
第二个问题是,柏拉图是想表现苏格拉底故意激怒法官
吗?答案也是否定的。他的讽刺、他的高高在上、他的胆大
妄为,“不是针对人的人格”,必然是源于他的崇高境界。他
不是在一个伟大的场合扮演一个角色,而是他一生的角色就
是“人中之王”。如果可以避免,他宁愿不显得傲慢;他也
不想加速自己的死亡,因为生与死对他来说根本无关紧要。
但是,能够让他的法官接受并可能获得无罪释放的辩护,是
他本性不愿意的。他不会说或做任何可能扭曲司法公正的事
情;即使是“在死亡的喉咙里”,他也不能让自己的舌头沉
默。他只会周旋于逗弄他的控告者,就像他一生中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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