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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梁思成注释《营造法式》





            无变造用材制度,其间工料太宽,关防无术”。由此可见,《法式》的首要目的在

            于关防主管工程人员的贪污盗窃。但是,徽宗这个人在政治上昏聩无能,在艺术
            造诣上却由后世历史鉴定为第一流的艺术家,可以推想,他对于建筑的艺术性和

            风格等方面会有更苛刻的要求,他不满足于只是关防工料的元祐《法式》,因而
            要求对于建筑的艺术效果方面也得到相应的保证。但是,全书三十四卷中,还

            是以十三卷的篇幅用于功限料例,可见《法式》虽经李诫重修,增加了各作“制
            度”,但关于建筑的经济方面,还是当时极为着重的方面。



                李诫

                李诫(?—1110 年),字明仲,郑州管城县人。根据他在将作的属吏傅冲益
                         a
            所作的墓志铭 ,李诫从“元祐七年(1092 年),以承奉郎为将作监主簿”始,到
            他逝世以前约三年去职,在将作任职实计十三年,由主簿而丞,而少监,而将作
            监;其级别由奉承郎升至中散大夫,凡十六级。在这十余年间,差不多全部时间

            李诫都在将作;仅仅于崇宁二年(1103 年)冬,曾调京西转运判官,但几个月之
            后,又调回将作,不久即升为将作监。大约在大观二年(1108 年),因奔父丧,

            按照封建礼制,居丧必须辞职,他才离开了将作。
                李诫的出生年月不详。根据《墓志铭》,元丰八年(1085 年),趁着哲宗登

            位大典的“恩遇”,他的父亲李南公(当时任河北转运副使,后为龙图阁直学士、
            大中大夫)给他捐了一个小官,补了一个郊社斋郎;后来调曹州济阴县尉。到

            1092 年调任将作监主簿以前,他曾做了七年的小官。大致可以推测,他的父亲替
            他捐官的时候,他的年龄很可能是二十岁左右。由此推算,他的出生可能在 1060

            年到 1065 年之间。大约在大观二年(1108 年)或元年(?),因丁父忧告归。这
            一次,他最后离开了将作;“服除,知虢州,……未几疾作,遂不起”,于大观四

            年二月壬申(1110 年 2 月 23 日,即旧历二月初三)卒,享寿估计不过四十五至
            五十岁。




            a 这篇墓志铭为傅冲益请人代笔之作。该文被收入程俱的《北山小集》。——徐伯安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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