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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思成《营造法式》注释序 3
但是,如同我国无数古籍一样,特别是作为一部技术书,它的文字有不够明
确之处;名词或已在后代改变,或因原物已失传而随之失传;版本辗转传抄、重
刻,不免有脱简和错字;至于图样,更难免走离原样,改变了风格,因为缺乏科
学的绘图技术,原有的图样精确性就是很差的。我们既然要研究我国的建筑遗产
和传统,那么,对《营造法式》的认真整理,使它的文字和图样尽可能地成为今
天的读者,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和建筑学专业的学生所能读懂、看懂,以资借
鉴,是必要的。
《营造法式》的编修
《营造法式》是将作监“奉敕”编修的。中国自有历史以来,历代都设置工
官,管理百工之事。自汉始,就有将作大匠之职,专司土木营建之事。历代都有
这一职掌,隋以后称作将作监。宋因之。按《宋史 · 职官志》:“将作监、少监各
一人,丞、主簿各二人。监掌宫室、城郭、桥梁、舟车营缮之事,少监为之贰,
丞参领之。凡土木工匠版筑造作之政令总焉。”一切属于土木建筑工程的计划、
规划、设计、预算、施工组织、监工、检查、验收、决算等等工作,都由将作监
“岁受而会之,上于工部”。由它的职掌看来,将作监是隶属于工部的设计、施工
机构。
北宋建国以后百余年间,统治阶级建造各种房屋,特别是宫殿、衙署、军营、
庙宇、园囿等等的事情越来越多了,急需制定各种设计标准、规范和有关材料、
施工的定额、指标。一则以明确等级制度,以维护封建统治的等级、体系,一则
以统一建筑形式、风格,以保证一定的艺术效果和艺术水平;更重要的是制定严
格的料例、功限,以杜防贪污盗窃。因此,哲宗元祐六年(1091 年),将作监第
一次修成了《营造法式》,并由皇帝下诏颁行。至徽宗朝,又诏李诫重新编修,
于崇宁二年(1103 年)刊行。流传到我们手中的这部《营造法式》就是徽宗朝李
诫所主编。
徽宗朝之所以重新编修《营造法式》,是由于“元祐《法式》,只是料状,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