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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思成《营造法式》注释序         3





                   但是,如同我国无数古籍一样,特别是作为一部技术书,它的文字有不够明

               确之处;名词或已在后代改变,或因原物已失传而随之失传;版本辗转传抄、重
               刻,不免有脱简和错字;至于图样,更难免走离原样,改变了风格,因为缺乏科

               学的绘图技术,原有的图样精确性就是很差的。我们既然要研究我国的建筑遗产
               和传统,那么,对《营造法式》的认真整理,使它的文字和图样尽可能地成为今

               天的读者,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和建筑学专业的学生所能读懂、看懂,以资借
               鉴,是必要的。




                  《营造法式》的编修
                  《营造法式》是将作监“奉敕”编修的。中国自有历史以来,历代都设置工
               官,管理百工之事。自汉始,就有将作大匠之职,专司土木营建之事。历代都有

               这一职掌,隋以后称作将作监。宋因之。按《宋史 · 职官志》:“将作监、少监各

               一人,丞、主簿各二人。监掌宫室、城郭、桥梁、舟车营缮之事,少监为之贰,
               丞参领之。凡土木工匠版筑造作之政令总焉。”一切属于土木建筑工程的计划、
               规划、设计、预算、施工组织、监工、检查、验收、决算等等工作,都由将作监

              “岁受而会之,上于工部”。由它的职掌看来,将作监是隶属于工部的设计、施工

               机构。
                   北宋建国以后百余年间,统治阶级建造各种房屋,特别是宫殿、衙署、军营、
               庙宇、园囿等等的事情越来越多了,急需制定各种设计标准、规范和有关材料、

               施工的定额、指标。一则以明确等级制度,以维护封建统治的等级、体系,一则

               以统一建筑形式、风格,以保证一定的艺术效果和艺术水平;更重要的是制定严
               格的料例、功限,以杜防贪污盗窃。因此,哲宗元祐六年(1091 年),将作监第
               一次修成了《营造法式》,并由皇帝下诏颁行。至徽宗朝,又诏李诫重新编修,

               于崇宁二年(1103 年)刊行。流传到我们手中的这部《营造法式》就是徽宗朝李

               诫所主编。
                   徽宗朝之所以重新编修《营造法式》,是由于“元祐《法式》,只是料状,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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