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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绪 论   011





               存,唯珍其旧址及其创建年代而已。唯坟墓工程,则古来确甚着意于巩固永

               保之观念,然隐于地底之砖券室,与立于地面之木构殿堂,其原则互异,墓
               室间或以砖石模仿地面结构之若干部分,地面之殿堂结构,则除少数之例外,

               并未因砖券应用于墓室之经验,致改变中国建筑木构主体改用砖石叠砌之
               制也。

                  (二)建筑活动受道德观念之制裁 古代统治阶级崇尚俭德,而其建置,
               皆征发民役经营,故以建筑为劳民害农之事,坛社宗庙、城阙朝市,虽尊为

               宗法、仪礼、制度之依归,而宫馆、台榭、宅第、园林,则抑为君王骄奢、
               臣民侈僭之征兆。古史记载或不美其事,或不详其实,恒因其奢侈逾制始略

               举以警后世,示其“非礼”,其记述非为叙述建筑形状方法而作也。此种尚
               俭德,诎巧丽营建之风,加以阶级等第严格之规定,遂使建筑活动以节约单

               纯为是。崇伟新巧之作,既受限制,匠作之活跃进展,乃受若干影响。古代
               建筑记载之简缺亦有此特殊原因;史书各志,有舆服、食货等,建筑仅附载

               而已。
                  (三)着重部署之规制 古之政治尚典章制度,至儒教兴盛,尤重礼仪。

               故先秦、两汉传记所载建筑,率重其名称方位、部署规制,鲜涉殿堂之结构。
               嗣后建筑之见于史籍者,多见于五行志及礼仪志中。记宫苑、寺观亦皆详其

               平面部署制度,而略其立面形状及结构。均足以证明政治、宗法、风俗、礼
               仪、佛道、风水等中国思想精神之寄托于建筑平面之分布上者,固尤深于其

               他单位构成之因素也。结构所产生立体形貌之感人处,则多见于文章诗赋之
               赞颂中。中国诗画之意境,与建筑艺术显有密切之关系,但此艺术之旨趣,

               固未尝如规制部署等第等之为史家所重也。
                  (四)建筑之术,师徒传授,不重书籍 建筑在我国素称匠学,非士大夫

               之事,盖建筑之术,已臻繁复,非受实际训练、毕生役其事者,无能为力,
               非若其他文艺,为士人子弟茶余酒后所得而兼也。然匠人每闇于文字,故赖

               口授实习,传其衣钵,而不重书籍。数千年来古籍中,传世术书,唯宋、清
               两朝官刊各一部耳。此类术书编纂之动机,盖因各家匠法不免分歧,功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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