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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说“诗三百”












                  《诗》有六义:风、雅、颂,赋、比、兴。前三项,《诗》之性
               质;后三项,《诗》之作风(法)。
                   诗人富幻想者好用比,如李白;老杜偏于赋,皇皇大篇,直陈其
               事,故有“诗史”之称。太白号称仙才,以其富于幻想、联想天才,
               多用比也。其实,兴,凑韵而已,没讲儿。“小蚂蚱,土里生。前腿
               爬,后腿蹬。长个翅,翅棱棱。”——赋也。“小板凳,朝前挪。爹喝
               酒,娘陪着。”——兴也。兴,只有儿歌中保有的最古、最幼稚。
                  “三百篇”好,而苦于文字障,先须打破文字障碍,才能了解其
               诗之美。
                   情操(personality),名词(noun)。
                   情操(“操”,用为名词,旧有去声之读),此中含有理智在内。

              “操”之谓何?便是要提得起、放得下、弄得转、把得牢,圣人所说
              “发乎情止乎礼义”(《毛诗序》)。“操”又有一讲法,就是操练、体操
               之“操”,乃是有范围、有规则的活动。情操虽然说不得“发乎情止
               乎礼义”,也要“发而皆中节”(《中庸》)。情操完全不是纵情,“纵”


                                                                先秦文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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