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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剿夷与抚夷 021
《南京条约》是自清朝于两百多年前确立了较稳定的版图后第一次因战败而所签
署的割地条约。香港成为大英继印度后在远东的一个新据点,从十九世纪开始
逐渐发展成为转口和贸易重镇。
协定关税和治外法权是我们近年所认为不平等条约的核心,可是
当时的人并不这样看。治外法权,在道光时代的人的目光中,不过是
让夷人管夷人。他们想那是最方便、最省事的办法。至于协定关税,
他们觉得也是方便省事的办法。每种货物应该纳多少税都明白地载于
条约,那就可以省除争执。负责交涉条约的人如伊里布、耆英、黄恩
彤诸人知道战前广东地方官吏的苛捐杂税是引起战争的原因之一,现
在把关税明文规定岂不是一个釜底抽薪、一劳永逸的办法?而且新的
税则平均到百分之五,比旧日的自主关税还要略微高一点。负交涉责
任者计算以后海关的收入比以前还要多,所以他们洋洋得意,以为他
们的外交成功。其实他们牺牲了国家的主权,贻害不少。总而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