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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梁思成注释《营造法式》






                举折

               【原文】
               《周官 · 考工记》:“匠人为沟洫,葺屋三分,瓦屋四分。郑司农注云:各分其
            修 [1] ,以其一为峻     [2] 。”
               《通俗文》:“屋上平曰陠必孤切。”

               《刊谬正俗》音字:“陠,今犹言陠峻也。”
                皇朝  [3] 景文公宋祁《笔录》:“今造屋有曲折者,谓之庯峻。齐魏间,以人有
            仪矩可喜者,谓之庯峭。盖庯峻也。今谓之举折。”
                看详:——今来举屋制度,以前后橑檐枋心相去远近,分为四分;自橑檐枋

            背上至脊槫背上,四分中举起一分。虽殿阁与厅堂及廊屋之类,略有增加,大抵
            皆以四分举一为祖,正与经传相合。今谨按《周官 · 考工记》修立下条。
                举折之制:先以尺为丈,以寸为尺,以分为寸,以厘为分,以毫为厘,侧画

            所建之屋于平正壁上,定其举之峻慢,折之圆和,然后可见屋内梁柱之高下,卯
            眼之远近。今俗谓之“定侧样”,亦曰“点草架”。
                举屋之法:如殿阁楼台,先量前后橑檐枋心相去远近,分为三分,若余屋柱

            头作或不出跳者,则用前后檐柱心 , 从橑檐枋背至脊槫背举起一分。如屋深三丈即
            举起一丈之类。如㼧瓦厅堂,即四分中举起一分 , 又通以四分所得丈尺,每一尺
            加八分。若㼧瓦廊屋及瓪瓦厅堂,每一尺加五分;或瓪瓦廊屋之类,每一尺加三

            分。若两椽屋,不加;其副阶或缠腰,并二分中举一分。
                折屋之法:以举高尺丈,每尺折一寸,每架自上递减半为法。如举高二丈,
            即先从脊槫背上取平,下屋橑檐枋背,其上第一缝折二尺;又从上第一缝槫背取
            平,下至橑檐枋背,于第二缝折一尺;若椽数多,即逐缝取平,皆下至橑檐枋

            背,每缝并减上缝之半。如第一缝二尺,第二缝一尺,第三缝五寸,第四缝二寸五
            分之类。如取平,皆从槫心抨绳令紧为则。

                如架道不匀,即约度远近,随宜加减。以脊槫及橑檐枋为准。若八角或四角
            斗尖亭榭,自橑檐枋背举至角梁底,五分中举一分,至上簇角梁,即二分中举一
            分。若亭榭只用瓪瓦者,即十分中举四分。
                簇角梁之法:用三折,先从大角梁背自橑檐枋心,量向上至枨杆卯心,取大

            角梁背一半,并上折簇梁,斜向枨杆举分尽处;其簇角梁上下并出卯,中下折簇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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