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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因为“姓所以别婚姻”“氏所以别贵贱”。贵者称氏,贱者则以职
               业概括之。如庖丁、匠石、优孟,这些职业名后来才成了姓,当时只
               是通称。
                   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礼不
               娶同姓”,“父母同姓,其出不蕃”。因为“姓”起着“别婚姻”的作
               用,贵族男子又不称姓,故女子称姓特别重要,为了给待嫁或已嫁的
               同姓女子加以区别,就形成了对女子的特殊称呼:或是在姓前加排
               行,如孟姜、伯姬、叔隗;或是以夫家的采邑、谥号为前缀,如晋

               姬、武姜、文嬴。
                   士族的生活由“礼”支配,不似庶民的只有“俗”。男女婚姻、
               生子女等,都有固定的礼法。士族子弟受教育,礼也是很重要的课
               程,如“七年(岁)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岁)出入门户
               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十有三年(十三岁)学乐诵
               诗,……学射御”(《礼记·内则》)。成年加冠,有冠礼。女子受各种
               妇礼的教育,成年后并行笄礼。成年的士族有享受一切政治权利的机
               会。除少数由王侯受封土的之外,很大一部分士人都能谋得官职。至
               于士人死后的丧礼与祭礼,尤其繁复隆重,他所享受的丧葬规格要与
               他的身份相适应。士族由生至死都受礼的支配。

























                                                             中国史通览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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