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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因为“姓所以别婚姻”“氏所以别贵贱”。贵者称氏,贱者则以职
业概括之。如庖丁、匠石、优孟,这些职业名后来才成了姓,当时只
是通称。
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礼不
娶同姓”,“父母同姓,其出不蕃”。因为“姓”起着“别婚姻”的作
用,贵族男子又不称姓,故女子称姓特别重要,为了给待嫁或已嫁的
同姓女子加以区别,就形成了对女子的特殊称呼:或是在姓前加排
行,如孟姜、伯姬、叔隗;或是以夫家的采邑、谥号为前缀,如晋
姬、武姜、文嬴。
士族的生活由“礼”支配,不似庶民的只有“俗”。男女婚姻、
生子女等,都有固定的礼法。士族子弟受教育,礼也是很重要的课
程,如“七年(岁)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岁)出入门户
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十有三年(十三岁)学乐诵
诗,……学射御”(《礼记·内则》)。成年加冠,有冠礼。女子受各种
妇礼的教育,成年后并行笄礼。成年的士族有享受一切政治权利的机
会。除少数由王侯受封土的之外,很大一部分士人都能谋得官职。至
于士人死后的丧礼与祭礼,尤其繁复隆重,他所享受的丧葬规格要与
他的身份相适应。士族由生至死都受礼的支配。
中国史通览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