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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一份地把土地分配给农民去耕种,同时又连土地带农民一份一份
               地按等级分配给贵族,以供养他们。这就是说以国有的名义,而仍保
               存着农村公社的形式。在这个土地制度上面,供养着天子、诸侯、大
               夫等一系列大小不等的贵族所组成的一个庞大贵族层,他们共同来剥
               削广大农民的劳动果实。农民一方面是公社成员,同时也是国家和贵

               族的奴隶,这种特殊的土地制度和阶级关系,标志着殷、周奴隶制社
               会的主要特征。
                   到了春秋战国时代,由于铁器的广泛使用,生产力大大提高。于
               是乎贵族们利用农民的剩余劳动力,在公田以外,大量开垦荒地,成
               为自己的私田,逐渐造成“私肥于公”的现象;同时,随着农业技术
               的提高,逐渐把三年重新分配一回的井田制下的旧办法,改变为在一
               块土地上划分成两片或三片轮流耕种的“辕田制”的新办法,使农民
               所耕种的土地长期固定下来,不再频繁地重新分配,这就向土地私有
               制靠近了一步。到了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任民所耕,不
               限多少”,把土地制度来了个彻底改革,从此确立了土地私有制,而
               从春秋中叶以来农村公社逐渐瓦解的历史过程到这时候也就完成了。
               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大变化,因为它动摇了殷、周奴隶制社会的经济基
               础。随着农村公社的逐渐瓦解,不仅在经济上引起很大的变化,而且
               在政治上、军事上,乃至社会风气和人们的思想意识上都引起了一系
               列的变化。这的确是一个历史变革的显著标志。





                                    二、工商业的兴起

                   如上所述,以农村公社为基础的殷、周社会,是一种自给自足的

               社会。每一个公社自成一个小天地,和外界的经济联系是很稀疏的。
                   当时,农民的衣食所需,自然都是亲手自造,简陋的农具也不
               一定需要去找匠师;就连贵族们生活上所需要的东西,也自有他们统



                                                                先秦思想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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