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2017
P. 17
一份一份地把土地分配给农民去耕种,同时又连土地带农民一份一份
地按等级分配给贵族,以供养他们。这就是说以国有的名义,而仍保
存着农村公社的形式。在这个土地制度上面,供养着天子、诸侯、大
夫等一系列大小不等的贵族所组成的一个庞大贵族层,他们共同来剥
削广大农民的劳动果实。农民一方面是公社成员,同时也是国家和贵
族的奴隶,这种特殊的土地制度和阶级关系,标志着殷、周奴隶制社
会的主要特征。
到了春秋战国时代,由于铁器的广泛使用,生产力大大提高。于
是乎贵族们利用农民的剩余劳动力,在公田以外,大量开垦荒地,成
为自己的私田,逐渐造成“私肥于公”的现象;同时,随着农业技术
的提高,逐渐把三年重新分配一回的井田制下的旧办法,改变为在一
块土地上划分成两片或三片轮流耕种的“辕田制”的新办法,使农民
所耕种的土地长期固定下来,不再频繁地重新分配,这就向土地私有
制靠近了一步。到了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任民所耕,不
限多少”,把土地制度来了个彻底改革,从此确立了土地私有制,而
从春秋中叶以来农村公社逐渐瓦解的历史过程到这时候也就完成了。
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大变化,因为它动摇了殷、周奴隶制社会的经济基
础。随着农村公社的逐渐瓦解,不仅在经济上引起很大的变化,而且
在政治上、军事上,乃至社会风气和人们的思想意识上都引起了一系
列的变化。这的确是一个历史变革的显著标志。
二、工商业的兴起
如上所述,以农村公社为基础的殷、周社会,是一种自给自足的
社会。每一个公社自成一个小天地,和外界的经济联系是很稀疏的。
当时,农民的衣食所需,自然都是亲手自造,简陋的农具也不
一定需要去找匠师;就连贵族们生活上所需要的东西,也自有他们统
先秦思想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