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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社会大转变的时代,这是大家向
来所公认的。过去的历史学家常常好讲“三代以前”怎么样,“三代
以后”怎么样,在中国历史的发展上明显地划出一条分界线。他们所
谓“三代以后”,事实上是指周室东迁以后,从春秋战国时代开始的。
不管他们对于这一个历史大变革是怎样认识,怎样估价,也不管直
到现在大家对于这个历史大变革的性质——究竟是从奴隶社会向封建
社会的转变呢?还是从封建社会前期向封建社会后期的转变呢?——
有着怎样不同的看法,但是总没有人否认这是历史上一个大变革的时
代。我们现在姑且撇开理论上的纠缠,只就这个历史大变革时代的显
著标志谈一谈吧。
一、农村公社的瓦解
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也和世界上其他民族一样,是经过一个农
村公社广泛存在的历史阶段的。大概当殷周时代,虽然已经出现了奴
隶制度,已经进入到奴隶制社会,但是并没有因此就摧毁了从原始社
会蜕变下来的农村公社,而是和农村公社结合起来,形成一种特殊的
奴隶制社会。这种农村公社的具体形态,表现为所谓“井田”制度。
什么是“井田”制度呢?照郭沫若先生的说法,乃是按“一定亩
积”而“规整划分”的一种土地制度。也就是说,按一定亩数,划成
一方块一方块的,分配给农民去耕种,好像井的形状,这就叫作“井
田”。当时土地还没有成为个人的私有财产,而是属于国家的。所谓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王”就代表着国家,实际上也就是代表着
全体贵族,因为那时候的国家是贵族的国家,是贵族对于一切公社成
员和奴隶实现阶级统治的一种工具。这样,我们可以说,当时的土地
制度实际上是为全体贵族所公有的土地国有制,而不是土地私有制。
在这种制度下,土地不能自由买卖,而是由国家分配的。国家按定例
4 哲学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