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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  两性之间的战争  027



             父亲或兄弟的社会地位。如果依赖的人的社会地位发生了变化,
             女性的社会地位也会随之改变。不论是什么社会地位,都可以
             通过婚姻获得。若女性独自一人,她便什么都不是;若有了可

             依赖的男性,那么她就可以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
                 女性的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一样,必须依赖于男性。女性
             没有经济实力,只能为男性工作:要么在自己家里操持家务,

             要么在别人家里当仆人。女人不能继承或拥有财产。她的一切
             收入都属于她家的男性主导者。只有男人才可以拥有财产、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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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签订合同、起诉别人或被人起诉。


                 特殊的性权利


                 性别占据主导地位的一方,在性行为上也有一定的特权,

             我们不妨称之为性权利。何为“性权利”似乎有些不易理解。
             每个人“天生”就有结婚的权利、恋爱的权利以及满足自己性
             欲的权利。还有其他的性权利吗?当然还有。如何使用这些
            “天生”的性权利,是至关重要的。不论男性还是女性,都需要

             遵守明确的规则。某些特权唯有居于主导地位的性别才能享有。
             有了这些特殊的性权利,也就意味着有了选择、接近和赢得配
             偶等行为的自由,乃至滥交的自由。




             1  雷 · E. 巴贝尔(Ray E. Baber),《婚姻与家庭》(Marriage and the Family),麦格
               劳希尔出版社(McGraw-Hill),纽约,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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