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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婚姻  挑战



           多少类似的比拟,便足以证明这一点,比如说,狼(引申义为色
           狼)、狮子(引申义为占有女人)、公牛(引申义为奸夫);古英语
           中的“乌龟”(引申义为被戴绿帽子的男人)、西班牙语中的“公

           羊”(引申义为花心的男人),以及“母狗”(引申义为荡妇)。我
           们似乎随时准备用一种原始的、本能的、动物般的冲动来解释
          (以及责备或者原谅)我们的性行为,也会根据自身的“文明”程

           度,“控制”性行为。这类解释似乎让人易于接受,只要我们能
           忘记下面的生物学的事实:
               第一,动物的性行为受限于物种和性别,人类的性行为却
           并非如此。

               第二,动物的性行为受雌性发情周期的时间限制。也就是
           说,雌性动物只在发情期内才肯进行交配,而雄性动物的性冲
           动是被充满欲望的雌性动物唤醒的。然而,从生物学角度讲,

           成年的人类任何时候都可以发生性行为。
               第三,动物的性行为受到性器官是否完好的限制。阉割会
           导致动物变成中性或者无性。人类则不同,若在青春期后切除
           了卵巢或者一侧睾丸,性行为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即使在青春

           期即性器官尚未成熟之前,或者是更年期即性器官的功能已经
           衰减甚至丧失时,人也会产生性兴奋。
               第四,动物的性行为不仅受到上述各种限制,还具有强迫

           性。一旦雄性动物的性冲动被唤醒,它必须完成性交,并且如
           果不用外力来强行打断,其性行为不可能中途停止。
               当然,有人可能以针对某些动物特定性行为的观察报告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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