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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婚姻 挑战
多少类似的比拟,便足以证明这一点,比如说,狼(引申义为色
狼)、狮子(引申义为占有女人)、公牛(引申义为奸夫);古英语
中的“乌龟”(引申义为被戴绿帽子的男人)、西班牙语中的“公
羊”(引申义为花心的男人),以及“母狗”(引申义为荡妇)。我
们似乎随时准备用一种原始的、本能的、动物般的冲动来解释
(以及责备或者原谅)我们的性行为,也会根据自身的“文明”程
度,“控制”性行为。这类解释似乎让人易于接受,只要我们能
忘记下面的生物学的事实:
第一,动物的性行为受限于物种和性别,人类的性行为却
并非如此。
第二,动物的性行为受雌性发情周期的时间限制。也就是
说,雌性动物只在发情期内才肯进行交配,而雄性动物的性冲
动是被充满欲望的雌性动物唤醒的。然而,从生物学角度讲,
成年的人类任何时候都可以发生性行为。
第三,动物的性行为受到性器官是否完好的限制。阉割会
导致动物变成中性或者无性。人类则不同,若在青春期后切除
了卵巢或者一侧睾丸,性行为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即使在青春
期即性器官尚未成熟之前,或者是更年期即性器官的功能已经
衰减甚至丧失时,人也会产生性兴奋。
第四,动物的性行为不仅受到上述各种限制,还具有强迫
性。一旦雄性动物的性冲动被唤醒,它必须完成性交,并且如
果不用外力来强行打断,其性行为不可能中途停止。
当然,有人可能以针对某些动物特定性行为的观察报告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