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 - 西南联大艺术通识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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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出绘画的“六法”:一、气韵生动;二、骨法用笔;三、应
物象形;四、随类赋彩;五、经营位置;六、传移模写(或作“传模
移写”)。“气韵生动”是指表现的目的,即人物画要以表现出对象的
精神状态与性格特征为目的。顾恺之的关于绘画艺术的言论,以及魏
晋以来人们对于人物的鉴赏评论所一致强调的人的精神气质的生动表
现,这些言论是谢赫提倡“气韵生动”的根据。“骨法用笔”主要是
指作为表现手段的“笔墨”效果,例如线条的运动感、节奏感和装饰
性等。从古代画论中可见古代画家和评论家对这一点的重视。“应物
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是绘画艺术的造型基础:形、色、构
图。“传移模写”是学习绘画艺术的方法:临摹,也是复制的方法。
关于临摹,古代有很多不同的技术,是一个画家所必须熟悉的。由此
可见,“六法”是由古代绘画实践经验提高为理论的。
关于“六法”,过去存在着若干混乱的看法。或有意地加以神秘
化,例如五法可以学,而气韵只能是先天的。或者用气韵生动否定其
余诸法的必要性,而流为形式主义的掩护。或者把“六法”当作创作
实践的技法,用以证明古人的写实技法已达到很高的水平。诸如此类
混乱的看法,都有待用历史观点加以澄清。
谢赫的“六法论”之重要,在于他做了这一整理集中的工作。虽
然“六法”之间的正确的科学逻辑关系没有完全明确起来,但反映了
绘画艺术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完整的认识,而此认识既肯定了根据对象
造型的必要性,也提出了理解对象内在性质的重要性,同时也指出笔
墨是表现对象的手段。
《古画品录》的大部分文字是谢赫评论曹不兴以及他同时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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