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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拍   拍卖信息     RMB 30,000




                                       参考价格
                                                 无
                                                 20 世纪初
                                    年   生产年份
                                    容   容量规格
                                                 500 g
                                    度   酒精度数
                                                 无
                    20世纪初茅台村酒坊                                                 国民政府贵州省省长刘显世之裁决

                    出品茅酒罐




                    相关事记:


                       “成义”“荣和”“恒兴”是清末至民国时期贵州茅台酒生产最著
                    名的三家烧房。早在民国四年(     年),国民政府农工商部向全国

                    各地征集产品前往巴拿马世博会参展。茅台酒因该年在南洋劝业会上
                    获奖的记录,被列入农工商部所征产品名录。成义与荣和两家以华茅

                    和王茅应征,农工商部官员发现两家茅台酒产自一地,均用黄褐色土
                                                                                      国民政府贵州省省长刘显世
                    陶罐为酒瓶,且都冠有“茅台烧房出品”字样,唯一标以“王”“华”

                    可为识别。为在参展时与各国商品称谓协调,于是官方以“茅台造酒公司”为生产厂家,
                    作为单一产品以“贵州省公署”名义送展。同年,茅台酒在巴拿马世博会获得金奖,金牌

                    和证书带回贵州。自此,荣和与成义两家开始针对巴拿马世博会获奖之名与金牌和证书归
                    属问题不停斗争。直至民国七年(     年),由贵州省省长刘显世做出裁决:“巴拿马赛会

                    茅台酒系荣和、成义两户选呈,获奖一份,难予分给……毋庸发给造酒之户,以免争执,
                    省署留作纪念。”此时成义烧房、荣和烧房两厂奖牌之争才算了结。




























                   当年茅酒罐的竹编提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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