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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拍 拍卖信息 RMB 30,000
参考价格
无
20 世纪初
年 生产年份
容 容量规格
500 g
度 酒精度数
无
20世纪初茅台村酒坊 国民政府贵州省省长刘显世之裁决
出品茅酒罐
相关事记:
“成义”“荣和”“恒兴”是清末至民国时期贵州茅台酒生产最著
名的三家烧房。早在民国四年( 年),国民政府农工商部向全国
各地征集产品前往巴拿马世博会参展。茅台酒因该年在南洋劝业会上
获奖的记录,被列入农工商部所征产品名录。成义与荣和两家以华茅
和王茅应征,农工商部官员发现两家茅台酒产自一地,均用黄褐色土
国民政府贵州省省长刘显世
陶罐为酒瓶,且都冠有“茅台烧房出品”字样,唯一标以“王”“华”
可为识别。为在参展时与各国商品称谓协调,于是官方以“茅台造酒公司”为生产厂家,
作为单一产品以“贵州省公署”名义送展。同年,茅台酒在巴拿马世博会获得金奖,金牌
和证书带回贵州。自此,荣和与成义两家开始针对巴拿马世博会获奖之名与金牌和证书归
属问题不停斗争。直至民国七年( 年),由贵州省省长刘显世做出裁决:“巴拿马赛会
茅台酒系荣和、成义两户选呈,获奖一份,难予分给……毋庸发给造酒之户,以免争执,
省署留作纪念。”此时成义烧房、荣和烧房两厂奖牌之争才算了结。
当年茅酒罐的竹编提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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