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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他想探究的是,人是否有伤害他人的意图或能力。他的结
论是:“暴力的根源在每个人身上,不同之处在于我们是否能有进
行暴力的‘正当理由’。”
是连锁反应而不是孤立的行为
为什么人会有暴力行为? 德 · 贝克尔总结了四项因素:
正当理由:当事人判定别人故意不公正地对待他们。
选项:要纠正过失或寻求正义时,暴力似乎是唯一可行的
方式。
后果:当事人认为自己可以承受暴力行为的可能后果。例如
只要能够缠上受害者,跟踪者不在乎进监牢。
能力:他们有信心自己能够使用身体、子弹或炸弹达成目标。
德 · 贝克尔的团队若必须预测威胁他们顾客的人有没有可能
使用暴力时,便会核对上述“事前指标”。他说,如果我们注意
观察,会发现暴力绝对不会“凭空出现”。事实上人们“突然发
作”去谋杀别人的现象并不常见。德 · 贝克尔评论道,一般而言,
暴力就像“水逐渐沸腾”那样可以预测。
明白“暴力是个过程”这一点也有助于预测暴力。“在过程
中暴力的结果只是一环。”当警察在寻找动机时,德 · 贝克尔和
他的团队则更深入去发掘暴力历史或是通常先于行为产生的暴力
意图。
《恐惧给你的礼物》有一章专门探讨配偶之间的暴力,指出
04 — 加文·德·贝克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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