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不同的家—一个是和白人妻子组建的,一个是和黑人妻子组建的。这种情况

虽然在父权制社会相当普遍,但在任何一种文化中,都无法得到大众的认可。普

赖斯杀害了一名白人,成为弗吉尼亚监狱收容的第一批犯人。有关此事黑人孩子

们是这么传的:他看到一名白人男子正要强奸他的黑人情妇。他保护自己的情妇

说“她跟白人女子没什么不同”。他因此获得了很多黑人的青睐,但就其本性而

言,他生性刻薄,脾气古怪,有暴力倾向。他的黑人妻子在 18 世纪 70 年代去世

之后,他把和黑人妻子所生的孩子都带去了和白人妻子组建的家,让他没有生育

的白人妻子“凯蒂小姐”抚养。弗农·约翰斯的母亲—萨莉·普赖斯,还是一

个小女孩时,就要接受这种转变。很多年后,她才告诉家人,要如何尊重这些禁

忌,来和一切对立的现实抗衡,甚至连一家人这样的亲密关系也不例外。她从未

向父亲开口叫过“父亲”,因为他们只有作为传教士带来的、被白人夫妇领养的

孤儿,才能维持体面:传教士带他们来,白人夫妇领养他们。普赖斯在 1900 年

前后去世了,  萨莉·普赖斯·约翰斯带着年幼的儿子弗农和丈夫威利—那个被

绞死的黑奴的儿子,重新面对这样一种疏离又平等的家庭关系,耐着性子坚持完

整场葬礼。普赖斯就埋葬在“凯蒂小姐”和其他白人亲戚的坟墓对面。  

威利·约翰斯不久以后去世了。没过多久,萨莉·普赖斯顺次嫁给了亡夫的

弟弟。就这样,年少的弗农·约翰斯成为他叔叔的继子、杀死自己主人的黑奴的

孙子、为了自己的奴隶而去杀人的主人的外孙子。他只有在《圣经》中才找到了

有关这种纠缠着性、家庭、奴隶制以及暴力话题的公开讨论。

弗农·约翰斯生于 1892 年,在距离法姆维尔外不远处的爱德华王子郡长大。

那个地区非常偏远,那里的居民还保留着一种很特别的口音,和早期居住在那里

的苏格兰口音不同。外来者都认为有点像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口音。这个小郡相

对有些落后,它坐落在黑人居住区最北部的边界,那里农业很发达。弗农·约翰

斯一直坚信,农业是独立和繁荣的基础。尽管很久以后,20 世纪的市场经济让

他的家乡沦为威廉斯堡附近的一座鬼城。

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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