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守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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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NIGHT WATCHMAN OF LAW
2.劳动法里有哪些门道
一说到“劳动纠纷”,许多人心中都会自动脑补这样的画面:讨不到
薪水的农民工抱着包工头的大腿号啕大哭,但因为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
包工头可以悠闲地跷着二郎腿,抽着中华烟,内心没有一丝波动。然而世
殊事异,现在的情况早已发生了变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颁布之后,有了“双倍工资”的规定,不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已经成了
劳动者眼中的猎物,而各方面政策向着劳动者倾斜,也让缺乏法律意识的
用人单位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这其中,企业常给自己挖的一个坑就是“不
签书面劳动合同”。
钻空子不成吃大亏的企业
S市检察院民行处的林检察官第一次接触到的劳动纠纷就是这样一起
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纠纷,拿到材料的时候他感觉全身热血沸
腾:终于有机会锄强扶弱,伸张正义啦!本案中吴某是一名四十多岁的中
年妇女,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在某航海公司工作,为该航海公司的
一个航模展览卖票。后来该航海公司将其辞退,于是吴某将该航海公司告
上法庭,以该航海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索要双倍工资。然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