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法律守夜人——检察官不是吃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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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不服,二审败诉,再审被驳回,于是千方百计打听到检察院可以
申请民事监督。案子到了林检手里,林检心里苦笑:
“那就听你讲讲故事
吧。”于是林检与胡某联系,双方约定时间见面谈话。
林检:
“请简述你的请求和理由。”
胡某当时就哭了:
“我28岁跟他,给他养老送终。而那个姓陈的呢,
这么多年又为他做过什么?结果现在跑出来争房子,她要脸吗她?”
林检在笔录上记下:
“申请人认为对夏某尽到了夫妻间的扶养义务,而
被申请人陈某未尽子女的赡养义务,应当不分财产。”林检心想:
“就算子
女未尽赡养义务,顶多少分而已,又不能因此剥夺人家的继承权。”
胡某继续絮絮叨叨地说:
“这个陈某根本不是夏某亲生的,也不是他想
收养的,我问过了,这个陈某就是他当时老婆哥哥的孩子,放到他们名下
寄养的,根本不能算是夏某的,也没有去民政局办理过相应的收养手续,
这个你可以去查。如果能拿出民政局的收养手续,那我就服。实际上,夏
某也正是因为在收养孩子的问题与前妻发生纠纷,所以才离婚的。这个你
们可要查清楚啊。”
林检继续记录着:
“夏某并未办理过收养陈某的正式手续,双方不应产
生收养关系。”林检心想:
“七几年啊大姐,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还没有颁布,人家上哪儿给你办收养手续去?”
胡某后来又将双方如何在深圳相识,在广州相知,最终在S市相爱的
过程细细地讲了一遍。林检打断胡某的话。
林检:
“这样啊,胡女士,我问你几个问题。”
胡某:
“你问吧。”
林检:
“首先,对于这份调解书的真实性,你是否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