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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喝酒。于是又喝酒。于是找了个饭馆儿,挑了个离厕所比
较近的桌子,从中午十一点喝到凌晨两点,人来了又走,灯开了又
关,最后连空调都给关了,但我俩坚定地干着杯,没挪过地方。
那天喝了数不清的酒,但都没醉。期间她带着一种先干为敬的
气质,把二十多年来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各种隐秘传奇经历和盘托
出,剧情十分狗血,内容异常辛酸。但不知为什么说的跟听的都在
大笑,像是对待一些远在天边、遥不可及的笑话。
或许是因为那顿酒,后来再见面就仿佛认识了很多年。
再后来她卖了房子、关了店,杀到北京。很快,身上多了一堆
莫须有的名头:作家、编剧、演员。我觉得她并不渴望这些,所做
的一切不过是一种发泄。我俩碰面多在酒局,酒局多有老高—老高
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多年以后我也想写写他。有这两个人在的
场合喝起来比较安心。大家默默地举杯,即使什么都不说也不会觉
得尴尬。无数个百无聊赖的夜晚,在无声的酒里被打发。我最爱看
她喝红酒。可能是因为嘴唇形状的问题,她一喝红酒嘴角两边就有
两块红印儿,自己察觉不到,十分诱惑,惹人犯罪。
她总是在恋爱,又总是在分手。但我们喝酒跟这个一点儿关系
都没有。有一阵儿她喝得比较疯,喝了就大醉,醉后就大哭,哭得
上气不接下气。大家就着哭声儿下酒,散席后我负责把她带走。但
有一次她就很乖,罕见地不怎么举杯,看起来十分端庄。因为那一
次我在大哭。
我们在相当程度上参与了对方的人生。可以半年不见面,但一
旦见面两杯酒下去大概就能填满彼此缺席的日子。我生活中的很多
物件都与她有关:书架上摆着她多年前手缝的袜子公仔,直到今天
我都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动物,兔子还是熊?沙发上是一排跟她家
一模一样的坐垫;她钟爱的饭勺被我抢来喝汤;橱柜里有没开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