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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5000 Y

ear Leap

美国方案。事实上,就在著名的费城制宪会议之前11年,缔造者

们就草拟了一部差点让他们失去革命战争的宪法。他们最初的意

图是,想把宪法文本称为“联邦条款”。

建国者们的第一部宪法终止了对无政府状态的过分靠近

美国革命战争并不是作为一场独立战争开始的,当初的设计

仅仅是想保护生活在一个残暴国王傲慢的压迫之下的人民的权利。

但到了1776年春天,情形就变得越来越明显了,彻底的分离是唯

一的解决办法。

有趣的是,即使在《独立宣言》之前,大陆议会在1776年

6月11日还指定一个委员会来起草一部宪法。约翰·狄金森任该

委员会主席,并且在1775年本杰明·富兰克林提出的建议基础上

拟定了一部草稿。然而,各州却认为约翰·狄金森所谓的“联邦

条款”赋予了中央政府太多的权力。因此,直到1777年11月15

日,他们都在大刀阔斧地删除该草案的条款,然后他们宣称,除

了各州“明确”授予的那些权力,中央政府不应拥有任何权力,

并且各州不会明确授权太多的东西。

根据《联邦条款》,国民政府最终被接受下来,但并没有行政

部门,没有司法机关、税收权与强制性的权力。国民政府最终变

得比一个普通“州委员会”强不了多少。它只是向各州提出建议,

然后祈祷它们能够做出赞同的回应,但情况往往并非如愿。

根据缔造者们的政治谱系,《联邦条款》的情况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