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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人
民
的
所
有
权
力
来
构
建
一
个
政
府
建国者们在平衡点创建人民法所做的努力
在《联邦党人文集》第9卷中,汉米尔顿提到,当一个人在
研究那些总是陷入“在暴政与无政府状态两个极端不断震荡”的
国家历史时,那种“恐怖与厌恶的感觉”就会油然而生。
(《联邦党
人文集》第9卷,良益丛书,纽约,1961年,P71)
华盛顿也指出,在人类的斗争中,“存在着一个自然与必然的
发展过程,那就是从无政府的极端到暴政的极端”。
(菲茨帕特里克,
《乔治·华盛顿作品集》)
富兰克林指出:
“在人类身上有一种偏向于君主政体的自然倾
向。”他认为,这种政体会给人一种错觉,以为君王会以某种方式
建立“平民之间的平等,并且这是他们乐意接受的”。富兰克林最
怕的是,那些州会屈服于这种诱惑,使其被拉向一个由王室的建
制来代表的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他说:
“因此,我很忧虑—也许
是过分忧虑—在未来的岁月,这些州的政府将会以一种君主政
体的形式被建立起来。但我认为,这种灾难也许会长久地被拖延,
我们所建议的制度,如果能给我们的荣誉带来好处,我们就不会
播下争斗、宗派与吵闹的种子。”
(艾伯特·亨利·史密斯主编:
《本杰
明·富兰克林作品集》第10卷,麦克米伦出版公司,纽约,1905—1907)
缔造者们的任务是,想办法去破解从无政府状态迅速滑向暴政
的这种人类倾向的谜题,这种状态在后来的法国革命中便暴露了出
来。如何将美国人民在宪法的意义上组织起来,以便他们可以在政
治谱系的平衡点上占据一个牢固的位置,永远拥有一个“民治、民
有、民享”政府,并且让这样的政府在地球上长期存在呢?
国父们花去了180年(1607—1787)的时间,来准备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