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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人
民
的
所
有
权
力
来
构
建
一
个
政
府
缔造者们的政治谱系如下图所示:
统治者的法律
缔造者们似乎担心现代人会认同统治者法律中那些具有压迫
性与危险性的特点,他们主要是通过一种残暴的君主政体来对这
种法律加以定义的。这种残暴的君主政体的基本特征如下:
1.统治者法律的权威性几乎都是通过武力、暴力的征服建立起
来的。
2.因此,所有的最高权力被认为应该属于征服者或他的后代。
3.人是不平等的,且有阶级之分,并且都被看成国王的臣民。
4.整个国家被认为是统治者的财产,统治者认为整个国家是
他的王国。
5.政府权力的托管是自上而下,而不是通过人民,自下而上。
6.人没有不可剥夺的权利。国王可以赋予和取消这些权利。
7.政府依靠的是人的虚妄,而不是不变的法律准则,这些准
0
(无政府状态)
国家
州
社区
家庭
个人
统治者的法律 人民的法律 没有法律
100%
(暴政)
统治者的
所有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