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The 5000 Y

ear Leap

裁者(如法西斯分子)则坐在最右边。其他党派位于两者之间。

虽然没有使人完全误入歧途,但是按照政治党派来衡量人民

与问题已经产生了哲学谬误。因为政党的政治纲领或政治定位往

往是表面上的,并且建立在变动不居的流沙之上。一代人的政治

纲领很难被下一代人所认同。

美国国父们使用了一种更精确的标准

政府在词典中被定义为“一种统治或控制的体系”,因此,美

国的缔造者们是按照强制力或系统化的控制来衡量政治制度的,

这种强制力或系统控制是一种应用在人民身上的特定的政府体制。

换句话说,这一标准不是政治党派,而是政治权力。

应用这种标准,美国缔造者们考虑的是两种极端情况,一方

面是可能出现的无政府状态,另一方面是可能产生暴政。在无政

府的极端情况下,没有政府,没有法律,没有系统的控制,并且

没有统治的权力;而在另一种极端的情况下,却是太多的控制,

太多的政治压迫,太多的管辖,或者正如国父们所说的那样,太

多的“暴政”。

缔造者们的目标是要在这两个极端之间找到“平衡点”。他们

意识到,在无政府的混乱状态下,“没有法律”;反之,在另一种

极端的情况下,是由统治权力完全支配的法律,因此它是统治者

的法律。他们想建立的是一种“人民的法律”制度,在这种制度

中,政府被置于人民的控制之下,政治权力通过完备的政府来维

持平衡,以期维护安全、公正与良好的秩序,而不完备的政府将

会虐待它的人民。